始料未及,潘汉年成了“反革命集团”首犯
一种理论观点正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,首先是在共产党或工 人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内广泛传播,并已有若干“事实”的验证: 社会主义事业愈是发展,阶级斗争就愈是尖锐激烈和复杂。
从四十 年代末到五十年代中的那些年间,前苏联和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 内,接二连三地发生了一些重大的“反革命集团”案件或“国际间谍 集团”案件。执政党内部不时就会冒出一些被宣布为“帝国主义代理人”的重要人物。这是世界进入“冷战”时代所特有的一种政治现象,也是当时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政治气候。
这一理论观点对中国是否有过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有过影响, 这是一个需要由历史学界来研究的课题。但在1955年的春天,随 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,阶级斗争的日益尖锐、激烈和复杂的 态势,人们是可以明显感觉到的。
3月下旬,在中共召开的一次非例行的全国代表会议上,党的 最高领导人在简短的开幕词中就对当时的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做 了十分严峻的估计,同时提出了相应对策。
他说,帝国主义势力在 包围我们,我们必须应付可能的突然事变。帝国主义发动战争很可 能进行突然袭击。因此我们要有所准备。另一方面,国内反革命残 余势力的活动很猖獗,必须有计划地再给他们几个打击,使暗藏的 反革命力量更大地削弱下来。以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。如 果我们有所准备,采取适当措施,就可能避免敌人给我们造成重大 危害。否则我们可能要犯错误。
领导人的这番讲话,明白无误地向 人们发出了一个重要政治信息:在我们所要准备和所要采取的措 施中,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便是要开展一场大规模的肃反运动。
山雨欲来风满楼。 一场新的阶级斗争风暴即将掀起。领导人 已经成竹在胸,打击暗藏的反革命势力的计划正在酝酿出台并付 诸实践。
就在这次会议上,在揭露和解决高饶问题时,上海公安局的所 谓“重用、包庇和掩护”反革命的问题已经被作为一起重要政治案 件提了出来。前已述及,此案的专案机构早在半年前便已建立并开 始工作。主要当事人扬帆、胡均鹤以及“背后”的饶漱石都已先后受 到追究和查处。
然而就在会议结束后的第三天,即1955年的4月 3日,此案案情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戏剧性的变化和发展。和此 案虽有一定联系,但却一直并未被卷入其中的潘汉年在这一天突然被捕。随后,潘汉年便成了此案的首犯。后来在对外公开宣布时, 被正式定名为“潘汉年、扬帆反革命集团”案。
这一突然的变化是怎样发生的呢?
其过程大致是:上海解放初 期,潘汉年作为市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市长曾负责分管公安工作。杨帆在公安工作中所作的各项决策和采取的若干措施原则上也都得 到过潘汉年的同意与支持。但当公安局被检查出有所谓“重用、包 庇和掩护”反革命的问题时,首先是杨帆被抓住不放,后来才又挂 上了饶漱石。在长达四年之久的反复检查、审查过程中,潘汉年一 直被认为并无直接责任。因此,他除了在某些场合从领导工作角度 做过一些自我批评、主动承担部分责任外,从未被牵连进去。他一 直继续留在华东局和上海市的领导岗位上。
后来在分管财经建设 工作中,工作成绩依然令人瞩目。特别是在协助陈毅主持“三反”、 “五反”运动时,他对政策的把握和处理问题的稳妥受到了各方面 的一致好评。
1955年3月中旬,他到北京时是以党的代表兼上海 党的代表团负责人之一的身份来出席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。会议 期间,他参加了会内外的一切正常活动。只是到会议临近结束时, 党的最高领导人在会上号召所有与高、饶反党联盟有过某种联系 或是有所牵连的干部应主动向中央或口头报告或写出书面材料做 出交代时,潘汉年在思想上受到很大震动。
他感到上海公安工作中 的所谓“重用、包庇和掩护”反革命问题既已被定性为一宗政治案 件,杨帆也已被定性为饶的反党联盟成员,那么,他和杨帆、饶漱石 都是有过直接工作联系的。在所谓“重用、包庇和掩护”反革命分子 问题上,他自然也有一份难以推卸的责任。
那个关键的当事人胡均 鹤正是由他介绍到解放区去投诚的。如今出了问题,他也不能毫无 关系,尤其是他和胡均鹤在抗日时期就有过一段特殊的联系,当年 他在策反汉奸李土群的过程中,胡是一个重要联络人。
1943年夏 天,他从新四军根据地到上海和李士群联系时,李曾借胡将他拉到南京去,并且不经商量便强拉他去会见汪精卫。此事他在回到根据 地后,由于种种原因也一直没有向中央报告过。现在,事隔十二年 之后,当初参与其事的胡均鹤既已被逮捕审查,自然会将当时的有 关情况向有关部门一并交代。会见汪精卫一事虽然自己并无大的 过错,但长期未将此事向组织报告,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了。
经 反复考虑,潘汉年决定响应领导人的号召,在会议结束的第二天鼓 足勇气向中央写了一份材料,将他和胡均鹤在抗战时期有过的联 系以及被强拉去会见汪精卫的经过一一作出交代,检讨了自己长 期未向组织报告的错误。
材料写好后潘汉年就去找出席会议的上 海代表团团长陈毅,当面向陈作了汇报,并请他将那份材料转呈中 央。陈毅听了潘的汇报又匆匆看了材料后再安慰了潘汉年几句,立 即将材料直送中南海毛泽东主席处。
当天,中南海就做出了立即将 潘汉年逮捕审查的决定。
其罪名有二:
一是潘在抗日时期秘密会见 过汪精卫而又长期没有向组织报告;
二是潘在“重用、包庇和掩护” 胡均鹤等特务分子问题上负有直接责任。
据此,潘汉年被认定是隐 藏在中共党内的“内奸”人物。
潘汉年的突然被捕,不仅潘本人始料未及(他原以为只会受到 严厉的批评或是纪律处分。在上交材料之后便打点行装准备返回 上海),就是参与其事的陈毅、罗瑞卿等高层人士也是始料未及的。
陈在听了潘的汇报后曾安慰潘,要他思想不要紧张。罗在接到中南 海的指令要他执行逮捕潘的任务时,“出于对隐蔽战线上秘密工作 性质的了解”因而对潘的问题便有“一些微弱不同的看法”。只是由 于中南海的决定只能无条件地执行,于是才有4月3日由他亲率 干员前往潘汉年下榻的北京饭店将潘诱捕。
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案的定性,正好成了计划在全国开展 内部肃反运动的突破口。
并非巧合的是,几乎就在潘杨案件发生的 同时,胡风宗派小集团的问题也被及时升级到“反革命集团”的高度。舒芜的那一批所谓“密信”的上交,恰似潘汉年那份主动向党表 示忠心的交代材料,都正好提供了阶级斗争所急需的武器弹药。两 起大案要案的发生与披露,有力地证明了开展大规模肃反运动的 必要性与紧迫性。
到了7月初,中南海在一份“关于展开斗争肃清 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”中便论证说: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 的进展,阶级斗争必然日益尖锐化和复杂化……潘汉年、杨帆事 件,胡风事件,就是这种阶级斗争状况的反映。这些事件表明,帝国 主义,蒋介石匪帮和资产阶级中的反动分子,还在采取各式各样的 方式,加紧进行他们反革命阴谋破坏活动。”
“理论”与“实践”在这里得到了“统一”的验证。
骇人听闻的三顶“大帽子”
潘杨反革命集团案自1955年4月定性后,随即在中央高层人 士的直接领导(以五人小组形式)和主管部门的具体掌握下开始了 进一步的侦查审理工作。
但此案的侦查审理工作却经历了一个漫 长的曲折和反复的过程。这一过程不但反映了我国公安政法战线 自身的艰难曲折的发展道路,同时也反映了我国整个政治历史发 展的艰难曲折历程。
对潘汉年案的审理工作无疑是难度很大的。
这位1926年就入 党的老党员,在长达近30年的革命生涯中既担任过党的中央保卫 机关和情报部门的领导工作,在隐蔽战线上长期独挡一面,与敌人 反复周旋较量;
又受党中央的派遣和委托,长期从事党的统一战线 工作,以中共代表的身份公开或秘密地和敌人或朋友打过多年交 道,和许许多多的高层统战对象有着密切的交往;
他还曾经在左翼 文化和宣传战线上担任过党的核心领导职务,和许多著名的左翼文化人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亲密的往来。
要从各方面全面审理清楚 潘汉年的经历,的确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。调查和取证工作就非 常之难。许多当事人和知情人现在都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或是 知名度很高的社会活动家。他们即使知道上面已给潘汉年定性为 “内奸”的情况下,也都不可能没有根据地为潘提出什么新的“罪 证”材料。
个别刚直不阿之士甚至对上面定潘为“内奸”一事提出质 疑。潘的顶头上司之一李克农就曾列举数条反证材料为潘辩解,提 请中央慎对此案。可惜,就连这样高层权威人物的不同意见,也未 能引起决策者的应有重视。真可谓一言九鼎,一槌定音,毫无商榷 余 地 。
潘汉年一案的审理工作难度虽大,但经过上上下下的共同努 力,终于还是在两年多的时间内,即到1957年秋后,基本上结束 了。其结果如何,几乎早就可以预知。
因为事实上是已经先由上面 定了性,然后才进行审理调查取证的。审理的任务和过程,不过是 为了证明上面定性的正确罢了。
因此,审理的结果竟是给潘汉年正 式戴上了三顶非常吓人的“大帽子”。除原在逮捕时已定下的“暗藏 在中共党内进行反革命活动的‘内奸’”外,又进一步加上了“国民 党特务”和“日本特务”两项大罪名。
这真是骇人听闻和令人不可思议: 一位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工 作战斗了数十年的老共产党员, 一位在党内外都很有名气的党的 高级干部,原来竟是这样一个可怕可恶的“敌特”人物。
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审理结果?
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,原因不外 以下三方面:
一是个人迷信已经盛行,凡事“唯上”而不“唯实”。潘 汉年案是由上面定的,而且是由党的最高领导人直接定的性,自然 便被视为绝对正确,无可怀疑,也不敢有怀疑。倘若真的有人怀疑 什么,那也只会是首先怀疑自己的立场观点是否有问题,岂敢怀疑 “上面”有错?!
因此,从审理工作一开始,人们就已经形成了共同的思维定势,一切审理、调查、取证工作,都是沿着这一思维定势进行 的。
二是那种阶级斗争愈来愈尖锐愈来愈复杂的理论观念已经“深 入人心”,并且正指引着办案者们的思想与实践行动。很多人在思 想方法上似乎已经染上了某种习惯性的病态,即所谓阶级斗争“不 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”,凡事宁可想得复杂些,“切不可书生气十 足”云云;所谓“宁左勿右”,“左比右好”,“左是思想方法问题,右是 立场问题”等等。这些有害的病态思潮,当时也已经逐渐形成气候。
三是参与办案的大多数干部来自根据地、来自基层, 一般说来,社 会生活阅历有限,历史文化素养欠缺,对在白区隐蔽战线上对敌斗 争的特殊性及其复杂性认识不足,对于从事高层统一战线工作也 缺乏理解。
比如,潘汉年在敌占区深入日本情报机关获取了许多有 战略情报价值的工作成绩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被抹煞,而 为了取得敌方的信任不能不适度地向敌方提供某些敌方感兴趣的 情报资料的情况(这种情况在中外古今谍报史上比比皆是),则往 往被看得极为严重甚至被夸大。潘汉年的“日本特务”帽子就是这 么给戴上的。
再比如,潘汉年作为中共谈判代表,1936、1937年间 和国民党的谈判代表陈立夫、张冲等有过多次接触。张冲虽是CC 系的重要头目,但对国共合作态度却是比较积极真诚的。潘汉年为 了争取统战工作的开展,同张冲有更多的交往和交谈。并且适当地 向张介绍了陕北的某些并非属于机密的情况。
可是办案者们却据 此认定潘汉年“秘密投靠了CC 派”,“成了国民党特务”。诸如此类 今天看来是很幼稚可笑的问题,当初却是被正式写进了专案报告 和判决书一类文件并由此而定罪量刑。
1957年底,潘案审理结束后并没有依法移交检察司法机关宣 判,而是长期被延搁着。原因或许还有其他一些,但关键一条是因 为此案原是由党的最高决策人钦定的。有关材料虽然早就呈报上 去了,但没有他的直接发话,谁也不能擅自表态处理。 一拖就是好些年。
直到1962年初党的最高领导人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顺 便提到了这个案件,这才使潘案的处理有了依据:以言代法,言出 法随。
领导人是这么说的:“有个潘汉年,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, 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,是一个 CC 派人物,现在关在班房里头, 但我们没有杀他。像潘汉年这样的人,只要杀一个,杀戒一开,类似 的人都得杀。”
这段话的语气似乎是宽容的,但却给原本是冤案的 潘汉年再一次定了性:“CC 派特务”可杀可不杀的人物。
正是根据这一讲话精神,潘汉年案终于在1963年1月由最高 人民法院结案,潘被判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也是根据同样的精神,又陆续处理了其他类似的一些人物。 1965年,杨帆被判有期徒刑16年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也是1965 年,胡风被判16年 ……
历史是曲折的,但毕竟又是公正的
1963年对潘汉年案的处理,是既有“最高指示”在先,又有最 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在后,按说是具有足够权威了。谁知历史风 云变幻无常。3年后掀起的“文化革命”风暴很快又将此案原判推 翻。
1967年春天,中央文革下令将潘扬案件重新审查,同时将已经 假释出狱数年的潘、杨收监关押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潘杨原先的 主要罪名之一,就是所谓“包庇掩护”了特务和反革命分子。
现在, 负责主持审理潘杨案件的公安部领导罗瑞卿、徐子荣等人却又被 中央文革指控为“右倾包庇”了潘扬这样的“特务”、“反革命”。中央 文革一伙原是靠“骂别人不革命以显示自己最革命”的极“左”衣钵 起家的。他们另组专案机构又对潘扬案进行了近三年时间的虐待 性的审查。
结果,1970年,在没有发现任何新材料新问题的情况下,硬是将潘汉年改判无期徒刑,以表示他们和文革前办案者的区 别,同时也更显示了他们最最革命的“英雄”本色。
1975年,潘汉年、杨帆分别被遣送到湖南洣江和湖北沙洋的 劳改农场“监督改造”。
1976年10月,历史经历了又一次的重大转折。当风暴过后, 天空逐渐变得较为明朗时,潘汉年、杨帆都仿佛看到了一线新的历 史曙光,从而萌发了新的希望。他们对于自己所遭遇的不公正的惩 罚,过去就没有真正从思想深处接受,现在是更加不服了。于是他 们开始为自己申诉,希望新时期党和国家领导机关能够实事求是 地复查他们的案件,还历史以公正。
不过历史的转折与发展仍然有一个曲折过程。在一段时间内, “凡是派”在一系列问题上还起着主导作用。钦定的潘、杨案件岂能 轻而推倒。潘、杨的申诉当然也就得不到及时的处理。
不幸的是, 经历了多年折磨,已经年逾古稀的潘汉年再也等不到拨乱反正的一天,终于在1977年的4月含冤抱屈离开了人世。直到1978年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,拨乱反正,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才真正取 得历史性的进展。潘、杨案件开始引起了高层人士的关注。
1981年,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终于开始对潘、杨案件进 行全面复查。经过一年半时间的艰巨工作,1982年8月,中共中央 正式发出了《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》的红头文件。 宣布“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,为潘汉年同志平 反昭雪、恢复党籍,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,公开为他恢复名 誉”。
文件对潘汉年的一生重新做出了高度的评价,指出:“潘汉年 同志几十年的革命实践充分说明,他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, 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,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,在政治上对 党忠诚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。”
1983年,中央对杨帆也同样做出了彻底平反。这为他安度晚年创造了有利条件。
曾经轰动一时,整整经历了28年之久的“潘汉年杨帆反革命 集团案”,如今早已烟消云散,真正成了一页属于过去的历史。然而 这却是一页令人痛心、令人难忘的历史。对于我国公安政法战线而 言,尤其不应该忘记这惨痛的教训。